一、實施加強候鳥等野生動物保護的必要性
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實保護我市區域內候鳥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安全,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3.《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
三、起草過程
2023年10月13日下午,永州市委書記朱洪武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研究部署了我市“千年鳥道”保護和非法盜獵候鳥整治工作。作為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我局高度重視,迅速啟動《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候鳥等野生動物保護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文本起草工作,并于10月13日晚完成了《通告》初稿。10月14日上午,我局召開局黨組(擴大)會議,局處級領導干部和內設各機構、局直屬各單位負責人及有關林業專家參加了會議,對《通告》中涉及候鳥定義、禁止行為、執法主體、處罰措施和有獎舉報等問題進行了廣泛論證,根據整理后的意見,形成了《通告》第二稿。當天,向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發出了《通告》征求意見函,在采納有關意見后,修改形成了《通告》送審稿?!锻ǜ妗匪蛯徃褰浭兴痉ň謱<覍徍颂岢鼋ㄗh意見后,再次進行了修改,形成了《通告》送審二稿,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印發。
四、主要內容
《通告》共為十條,具體為:第一條明確了候鳥的定義,第二條明確了公民保護候鳥等野生動物義務。第三條至第六條明確了保護候鳥等野生動物的禁止行為。第七條至第八條明確了有獎舉報,設立舉報電話和對舉報屬實情況的獎勵。第九條明確了執法主體和處罰措施。第十條明確了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