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法》出臺背景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進資源化利用的意見》,要求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建筑垃圾管理資源化利用相關辦法和配套政策。為做好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健全建筑垃圾管理體系,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辦法》亟需制定和出臺。
二、《辦法》起草依據
在起草過程中,我們主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參考了韶關、湘潭、株洲、郴州等地的相關管理條例和辦法。
三、《辦法》起草過程
2023年4月14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向相關市直單位和各縣市區(含回龍圩管理區)征求意見,并同步在網絡上公開向社會征集意見;5月份赴祁陽、道縣、寧遠等市縣區座談征求意見;6月21日召集相關市直單位、冷水灘、零陵、永州經開區城管部門負責人、企業代表召開座談會;6月25日再次向相關市直單位征求意見;8月1日完成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8月17日劉衛華副市長召開專題會研究,9月7日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
四、《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共設置五章二十一條。
第一章總則。包括辦法出臺目的、適用范圍、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工作職責等內容。
第二章源頭管理與收集運輸。包括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工地管理、建筑垃圾運輸等內容。
第三章消納與利用。包括對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建設管理,鼓勵實施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等內容。
第四章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對違反相關規定行為強調了相應的處罰。
第五章附則。明確辦法施行的時間。
五、幾個重點問題
1.關于建筑垃圾的概念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市政基礎設施等,以及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工程棄土(含一般棄土和盾構土)、棄料及其他固體廢棄物。
2.關于建筑垃圾處置原則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誰付費的原則。
3.關于建筑垃圾的運輸要求
《辦法》明確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明確了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規定。